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法规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6-18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监综药管函〔2023〕313号

  安徽、广东、四川、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GAP)实施,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决定开展中药材GAP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现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承担起示范建设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

  杨迪雅 010-88331040

  刘 春 010-88331070

  传 真:010-68355484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3年6月8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yp/20230612170414160.html

相关附件: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docx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qtgzwj/20230613/3dcee9d0fa5643ea841e0cf8f43de15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