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行政许可 >关于印发《2023年海南省适龄女生HPV疫苗 接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海南省适龄女生HPV疫苗 接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6-18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琼卫妇幼〔2023〕1号

  关于印发《2023年海南省适龄女生HPV疫苗

  接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教育局,省属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学校:

  现将《2023年海南省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海南省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项目

  实施方案

   

  为推进健康海南行动,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促进宫颈癌综合防治工作,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23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琼厅字〔2023〕3号),我省2023年继续实施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卫生健康委与省教育厅联合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广泛宣传宫颈癌防治知识,普及HPV疫苗接种重要意义。

      (二)当年HPV疫苗接种任务的第1剂次完成率>90%,全程接种完成率>85%。

      (三)通过为全省适龄女生接种HPV疫苗,有效减少我省宫颈癌发生,提升女性健康水平。

  二、项目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省18个市县,接种对象为我省适龄女生(第1剂次接种年龄满13周岁至14周岁半),对有疫苗接种禁忌的女生或已接种过HPV疫苗的女生不列入接种范围。2023年拟接种5.58万人(含适龄女军人接种计划数)。

  三、疫苗及免疫程序

  (一)疫苗选择。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本项目使用国产2价HPV疫苗,由各市县统一组织采购、分发,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实施接种。

      (二)免疫程序。对本项目接种对象,国产2价HPV疫苗采用“0—6”两剂次免疫程序,即第1剂次与第2剂次接种间隔不小于5个月(具体参考疫苗说明书),确保15周岁前完成两针次接种。

      (三)其它要求。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由学校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接种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疫苗说明书要求进行。本项目要求各剂次选择使用同一厂家生产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暂不建议全程接种国产2价HPV疫苗后再接种其他HPV疫苗。如受种者在相近时间内还需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HPV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同时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新冠疫苗的接种。

  四、工作内容及流程

  (一)前期准备

  1.细化方案。各市县政府要专门研究,组织卫生健康、教育、财政、妇联等部门,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接种工作进行详细的部署安排。

      2.宣传发动。各市县卫生健康、教育部门及学校要加强宫颈癌防治知识的科普宣传,从宫颈癌疾病的发生、预防、治疗、危害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提高群众对宫颈癌疫苗作用的认识。

  3.人员培训。为确保接种工作顺利实施,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将组织举办培训班,对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培训。各市县也要选配有经验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师资队伍,对接种单位及学校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HPV疫苗接种的目的意义,接种时间及工作指标,组织实施及宣传动员,接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和通知,疫苗和冷链管理,接种现场的组织管理,疫苗免疫程序及接种技术,接种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传,各种工作用表的填写、统计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监测和处置等。所有接种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以确保接种安全。

  4.疫苗采购。按疫苗采购规程,各接种单位确认接种对象后,确定疫苗需求数量报市、县(区)疾控中心,各市、县(区)疾控中心委托省疾控中心实施采购,省疾控中心根据全省委托计划采购量,形成统一采购需求,4月初前组织完成采购,确定成交价格。各市、县(区)疾控中心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确保疫苗供应充足、及时到位。各级疾控中心、各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疫苗管理法》要求,加强疫苗采购、分发、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安全。要充分利用海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确保疫苗最小包装单位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核查。

      5.接种对象摸底登记和通知。疫苗接种采取统一组织、预约登记、集中接种的方式,由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辖区各学校符合免费接种范围的学生进行摸底登记。各级教育部门要协调学校加强与所在地接种单位的沟通对接,及时妥善安排好目标人群的摸底登记和宣传发动工作。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提供在校七年级及以上适龄接种对象名单,填写“海南省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表”中摸底登记部分(附件7-1),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时限提交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表电子版和PDF版(盖章)给所在地定点免费HPV疫苗接种单位,并预约本校学生集中接种时间段。接种单位根据年龄和HPV疫苗接种史核查确认接种对象,确定接种时间安排,填写“预防接种通知书”(附件6),连同“致家长的一封信”(附件4)和“2价HPV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附件5)一并交由学校发放给学生或学生家长,通知接种的时间和地点,告知接种时需携带预防接种通知书、知情同意书、身份证(或户口登记簿)等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家长不同意接种的,在知情同意书签字后由学校统一收集交预防接种单位。不在校的适龄接种对象,由其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组织摸底和预约通知。

  (二)现场接种

      1.接种点的设置与人员安排。各市县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预防接种规范门诊承担接种任务。接种单位应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疫苗和接种信息全采集、可追溯。接种人员必须取得预防接种资质,严格执行预防接种操作规程。接种单位要合理安排接种时间,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和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不受影响,避免人员拥挤聚集,确保有充足的场所用来候诊和接种后观察30分钟。对象接种时需有家长(监护人)或委托人陪同。

  2.接种前注意事项

  (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前,接种人员严格“三查七对一验证”,查验知情同意书、身份证(户口登记簿),核对受种者姓名、出生日期、HPV疫苗接种史等相关信息,核对受种者是否为本次免费接种对象。对于不符合本次免费接种的接种者,应向家长或监护人做好解释工作,可自愿自费选择接种HPV疫苗。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及其家长(监护人)所接种HPV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现场留观等注意事项。同时,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必要时要进行查体。受种者或其家长(监护人)应如实提供受种者健康状况、接种禁忌等情况。对于有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预检登记人员提出医学建议,并在预检登记表上如实记录。对于应缓种的,告知补种时间和地点。

  (3)准备药品、器械等。实施预防接种前,接种现场需准备好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

       3.接种技术要求。接种方法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说明书要求进行。接种禁忌症及接种注意事项严格执行疫苗说明书中的相关要求。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

  4.安全接种的要求。各市县要结合实际,制定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接种单位要按照有儿科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儿童适用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则,做好医疗救治保障,确保受种者安全。加强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防范和处理,一旦发生心因性反应,要及时将发病人员带离留观场所、做好人员疏散,采取隔离、对症、暗示疗法,正面疏导、稳定情绪,防止恐慌心理蔓延。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确保安全、规范接种,做到:使用安全的注射器材,对受种者安全;操作过程中避免刺伤,对实施接种者安全;接种后正确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材,对环境安全。

  5.接种后信息登记。接种完毕后,将接种信息统一录入至海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并填写预防接种证,同时在“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表”(附件7-1)上做好记录,并由受种者家长(监护人)或委托人签字确认。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和处置

  为减少AEFI的发生,接种单位在接种前一定要按要求进行询问和告知,接种时严格把握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完成后所有受种者必须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各接种单位、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要加强疫苗接种期间AEFI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一旦发现AEFI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AEFI监测方案》等有关技术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

  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及时上报辖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妥善处置,避免事态扩大。

  (四)接种信息统计和报告

  接种期间,接种单位要定期将未接种学生名单反馈给学校,由学校督促其尽快接种。接种单位按月汇总、统计接种情况,填写“海南省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情况汇总表”(附件7-2)于每月5日前上报辖区卫生健康委。委统计信息中心、省疾控中心负责将HPV疫苗接种纳入海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实现疫苗接种全流程管理,并与海南省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共享。

  各级各单位务必对有关表格严格审核、统计,统计数据将作为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依据。年度接种工作结束后,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对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12月底前逐级上报年度总结报告与统计汇总表。

  五、经费保障

  项目实施期间,接种指定国产2价HPV疫苗的费用(含疫苗费用329元/剂和接种服务费用22元/针,每人需全程接种两针)全部由省财政承担,个人无需再支付。项目资金详见省财政厅文件。各市县结合实际,足额配套项目工作经费,以满足接种需要。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疫苗费用根据实际采购价格结算。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市县要充分认识开展项目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接种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海南省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项目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见附件2),领导小组负责HPV疫苗接种工作的领导、协调和重点工作保障等,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技术指导、信息、救治、宣传4个专项工作组。各市县要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市县级项目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科学制定项目具体方案,精准安排接种计划。要结合未成年学生接种工作实际,合理把握接种工作节奏,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各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此项民生工程。

  (二)落实部门职责

  1.各市县人民政府:履行落实方案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统筹各方力量,确保完成项目工作。

  2.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方案的制定、接种经费统筹管理、疫苗采购和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接种实施、社会宣传、信息管理、督导检查、考核评估、材料汇总上报等;主动协同教育部门做好校园内健康教育和宣传动员工作。

  3.各级教育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指导和协调项目学校(包括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中)做好组织保障、计划安排工作,按时提供项目学校和学生基础信息,负责在校适龄女生摸底、组织、登记与报告;在卫生健康部门的专业指导下组织开展面向学生、家长、有关教职工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动员,通知学校督促目标对象及时接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4.各级疾控中心:负责疫苗采购、预防接种技术指导培训、疫苗冷链储存监督管理、疫苗信息系统管理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置等工作。

  5.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协调辖区专家、技术、宣传、信息等资源,配合做好工作组织实施。

  6.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7.各定点HPV疫苗预防接种机构:负责接种具体实施工作,做好疫苗的接收、储存、保管,落实疫苗安全接种及登记管理,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8.项目相关初中学校:负责提供并填写学生基础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向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2价HPV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预防接种通知书”等材料;鼓励采用家长会等形式,协助做好疫苗接种宣传动员工作。

  (三)做好宣传倡导

  各级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共同做好项目宣传发动,要围绕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正面宣传动员活动,提升家长对HPV疫苗认识和接受程度,扩大宣传覆盖,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校园宣传作用,得到广大教师、女生及家长的充分理解和支持,提高项目参与度。密切监测舆情,迅速应对处置。及时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四)强化督导检查

  省项目办汇总分析全省项目实施情况,定期向省政府汇报进展,会同省技术指导组不定期对市县进行现场质量控制和技术督导,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工作进展、成效和存在问题。

  各市县应将本项目纳入政府重点工作考核内容,随时更新项目进展,要制定具体的督导方案,每季度对辖区疫苗接种工作进行1次现场督导、质控评估和工作分析,确保接种工作顺利推进。督导要贯穿活动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现场实施及后期评估等各阶段。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督导结果要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提出改进措施。各级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及时妥善解决。

  七、其它事项

  各接种单位应严格把握免费接种对象,不得随意扩大免费接种范围或编造虚假接种对象套取疫苗费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检查,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制止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各单位要全力配合督查、审计、绩效考核等工作开展。现役适龄女军人接种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省卫生健康委易佳敏,65339884;

                 省教育厅袁廿一,65230772;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陈碧玉,65228906;

                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窦倩如,36689186。

   

  附件:1.2023年海南省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项目任务分

          配表

            2.海南省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项目领导小组及专

              项工作组

            3.2023年海南省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项目工作计划

            4.致家长的一封信

            5.2价HPV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6.预防接种通知书/预检登记

            7.海南省HPV疫苗接种工作用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wst.hainan.gov.cn/swjw/ywdt/tzgg/202306/t20230616_34372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