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乐山市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3-06-1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5月16日至17日,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唐文金带队赴乐山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省中医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米银军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乐山市中医医院、峨眉山市中医医院、灵芝谷基地、金林药业、沙湾区佛手柑种植基地等,实地检查乐山市贯彻落实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情况。5月17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乐山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检查组认为,乐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按照“一法一条例”相关要求,在医疗服务、产业发展、文化弘扬等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乐山市在传承发展创新中医药上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迎来新的战略发展机遇。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一法一条例”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保护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要把中医药发展摆在健康四川建设的重要位置,以更加有力的手段,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中医药与西医药形成互补优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要坚持守正创新,综合运用中医药理念和现代化技术手段,一体推动中医药科研、科创、科普工作,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建设,助力中医药进一步走向世界。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压紧压实“一法一条例”赋予的职责,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米银军指出,乐山中药材资源富集,旅游资源丰富,是世界旅游目的地、康养地。希望乐山市务必紧扣“一法一条例”要求,对标对表执法检查,拿出问题清单,逐一销号解决。同时,总结执法检查工作的成效,应用好执法检查成果,持续推动各地各部门履行发展中医药的法定职责,深入推进全市中医药工作依法行政。务必紧盯示范区改革目标,按照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要求,直面中医药工作中“九龙治水、高位截瘫、投入分散”等问题,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发展保障,依法深入推进中医药强市强县建设,先行先试,作出示范。务必紧抓一二三产融合创新,对照省委推动“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积极参与到涉及川、黔、滇三省36个县(市、区)的乌蒙山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联盟中,大力支持培育峨眉山的灵芝、沙湾的佛手、夹江的泽泻、金口河的川牛膝等区域品牌,让乐山的道地药材走向全省、走向全国、走向全世界,实现乐山出口创汇的快速经济增长,推进中医药资源优势不断转化为乐山市的经济优势,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最后,他希望乐山市相关部门继续大力关心和支持乐山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的发展,特别是持续给予政策上支持和资金上倾斜,为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贡献乐山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徐建群、赖淑芳、徐旭、周伦斌,部分省人大代表及中医药专家学者参加检查,局政策法规处、科技产业处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原文链接:http://sctcm.sc.gov.cn/sctcm/gzdt/2023/5/18/e56e393c29384c3cb5dbf6b2845c19fe.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