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
时间:2023-06-03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5月22日至27日,省药监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期间,邀请省直工委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成员、省委政研室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吴冲同志作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庭芳主持会议。
吴冲同志从“党的二十大的主题”“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应对风险挑战”“未来5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需要深入研究推进重大问题”8个方面,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和系统阐释。辅导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逻辑严密,为参训人员更加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把准药品监管发展方向,提供了理论指导。
李庭芳在主持讲座时强调,党的二十大精神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是一个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常研常得的过程,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集中培训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一要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要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坚持从政治上思考和把握药品监管工作,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来认识、看待药品安全问题,不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要增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思想自觉。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落实党中央药品监管工作大政方针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大力推动新时代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三要增强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的行动自觉。要把保障全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药品质量安全是否有保障、人民群众对药品的需求是否有效满足作为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入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用药需求。
各市分管药品监管工作的市领导,各市和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两品一械”分管领导及业务科长,省局机关及检查分局全体干部、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专题辅导。(张晓龙)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yjxw/202305/t20230529_86429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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