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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丨出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3-06-03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提高应对药品(含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种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近日,保亭县审议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正式印发。

  《预案》规定,县人民政府设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在应急响应分级方面,根据事件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分别由国家药监局、省人民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县人民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

  此外,预案还明确了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供稿: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ywdt/sxdt/202305/t20230524_3421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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