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护仍然重要——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时间:2023-06-03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期,中国疾控中心疫情监测数据显示,5月中旬后,我国新冠疫情处于低水平波浪式流行的态势。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需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做好个人防护
个人防疫措施能够有效降低感染风险:
1. 科学佩戴口罩
当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或自主抗原检测阳性时,建议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应规范佩戴口罩。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中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或抗原/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明显增多时,应规范佩戴口罩。
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或前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探视时,建议规范佩戴口罩。
养老机构、托幼机构和学校等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建议规范佩戴口罩。
乘坐公共交通,或在人群密集公共场所时,建议规范佩戴口罩。
2. 注意手卫生
外出返家后,应第一时间洗手或做好手消毒。
在护理老人、儿童和发热伴呼吸道症状人员时,应及时洗手或做好手消毒。
在接触快递或清理垃圾后,或咳嗽打喷嚏后,应及时洗手或做好手消毒。
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洗手时搓手的时间至少达到20秒以上。外出时可随身携带免洗手消毒剂。
3. 注意咳嗽礼仪
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或弯曲的手肘尽量贴近脸部遮住口鼻,防止飞沫四溅 。
4. 常通风
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建议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
夏季开启空调时,建议定时开窗通风或打开新风系统,加强室内空气流通。
5. 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坚持经常运动,运动应适度量力,建议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强度和运动量。
注意饮食卫生,少油少盐,多吃粗杂粮、新鲜的蔬菜和水果,以及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
倡导“公勺公筷”、“分餐制”等健康新“食”尚。
6. 做好健康监测
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尤其要关注老人、儿童和有基础性疾病的人员。如果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
如抗原/核酸检测阳性后,建议居家办公或休息,尽可能减少在公共场所中与他人密切接触。
接种疫苗
现阶段,以下两类人群建议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
如未感染过新冠病毒,但尚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则须继续完成后续剂次的疫苗接种。
2
如曾感染过新冠病毒,但在感染前尚未完成基础免疫,则须在感染3个月后再接种1剂次新冠疫苗。
*各门诊实际供应疫苗品种有所不同,以门诊公示为准
原文链接:https://wsjkw.sh.gov.cn/xwfb/20230602/caf35e488717407088597792b5e1fef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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