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热点专题 >个人防护仍然重要——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个人防护仍然重要——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时间:2023-06-03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期,中国疾控中心疫情监测数据显示,5月中旬后,我国新冠疫情处于低水平波浪式流行的态势。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需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做好个人防护

  

  个人防疫措施能够有效降低感染风险:

  

  1. 科学佩戴口罩

  

  当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或自主抗原检测阳性时,建议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应规范佩戴口罩。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中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或抗原/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明显增多时,应规范佩戴口罩。

  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或前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探视时,建议规范佩戴口罩。

  养老机构、托幼机构和学校等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建议规范佩戴口罩。

  乘坐公共交通,或在人群密集公共场所时,建议规范佩戴口罩。

  

  2. 注意手卫生

  

  外出返家后,应第一时间洗手或做好手消毒。

  在护理老人、儿童和发热伴呼吸道症状人员时,应及时洗手或做好手消毒。

  在接触快递或清理垃圾后,或咳嗽打喷嚏后,应及时洗手或做好手消毒。

  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洗手时搓手的时间至少达到20秒以上。外出时可随身携带免洗手消毒剂。

  

  3. 注意咳嗽礼仪

  

  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或弯曲的手肘尽量贴近脸部遮住口鼻,防止飞沫四溅 。

  

  4. 常通风

  

  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建议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

  夏季开启空调时,建议定时开窗通风或打开新风系统,加强室内空气流通。

  

  5. 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坚持经常运动,运动应适度量力,建议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强度和运动量。

  注意饮食卫生,少油少盐,多吃粗杂粮、新鲜的蔬菜和水果,以及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

  倡导“公勺公筷”、“分餐制”等健康新“食”尚。

  

  6. 做好健康监测

  

  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尤其要关注老人、儿童和有基础性疾病的人员。如果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

  如抗原/核酸检测阳性后,建议居家办公或休息,尽可能减少在公共场所中与他人密切接触。

  

  

  接种疫苗

  

  现阶段,以下两类人群建议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

  如未感染过新冠病毒,但尚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则须继续完成后续剂次的疫苗接种。

  2

  如曾感染过新冠病毒,但在感染前尚未完成基础免疫,则须在感染3个月后再接种1剂次新冠疫苗。

  

  *各门诊实际供应疫苗品种有所不同,以门诊公示为准

  

  


原文链接:https://wsjkw.sh.gov.cn/xwfb/20230602/caf35e488717407088597792b5e1fef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