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热点专题 >省政府与国家文物局签署共建云冈研究院协议

省政府与国家文物局签署共建云冈研究院协议

时间:2023-05-14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5月11日,省政府与国家文物局在太原签署共建云冈研究院协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共同推进云冈石窟保护、研究、利用和云冈学建设,更好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省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见证签约。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吉福出席。省委常委、大同市委书记卢东亮致辞。副省长熊继军、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陆进代表双方签约。云冈研究院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三年前的5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云冈石窟考察调研并作出重要指示,为我省加强新时代石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利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三年来,省委、省政府牢记领袖殷殷嘱托,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以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珍爱之心、责任之心,高位推进云冈石窟文化遗产保护和云冈学创建工作,在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高标准建设云冈学平台,高质量培养云冈学研究队伍,高水平开展石窟寺保护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动云冈学建设向纵深发展。

  此次签署共建云冈研究院协议,标志着我省与国家文物局合作迈上新台阶。根据协议,双方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冈石窟重要指示精神,共同加强云冈石窟保护科学研究,加大文保项目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管理能力和保护管理水平,构建安全长效机制。以云冈石窟价值认知、保护、传承为脉络,构建云冈学学术研究体系和学科体系,加强云冈研究院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挖掘云冈石窟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推进数字技术应用,提升云冈石窟价值展示阐释水平,深化国际学术交流合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云冈学研究高地,走出具有示范意义的石窟寺保护利用之路。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szyw/202305/t20230512_853704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