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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

时间:2023-05-0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4月18日,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召开《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据悉,《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谁是“独立网约配送员”?兼职骑手们也有了法律身份。网络餐饮外卖配送不同于一般的快递物流活动。从上网订餐,到餐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网络餐饮外卖涉及众多法律主体和法律关系,而现行法律规定对于网络餐饮外卖配送活动的直接规定较少,导致法律主体被隐藏、法律关系不清晰、法律责任不明确。为解决这一问题,《办法》对网络餐饮外卖配送活动涉及的平台经营者、餐饮提供者、送餐经营者、网约配送员包括独立网约配送员(也就是兼职骑手)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确保法律术语与上位法总体一致和基本稳定的框架下,规定了网络餐饮外卖配送主体的概念。

  “外卖平台”和“送餐平台”合一,平台经营者多了个身份。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既是订餐平台,同时也是送餐平台。《办法》规定了其作为送餐平台的管理责任,特别针对独立网约配送员,规定了平台对其的信息登记、职业培训管理等职责,要求平台与其签订书面协议、为其参加保险等。同时平台不得诱导、强迫独立网络配送员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逃避上述义务。

  全面保障权益,提升外卖小哥的底气。网约配送员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网络餐饮外卖产业链中属于弱势群体,因此对网约配送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办法》的重点内容。《办法》以三分之一的篇幅规定网约配送员在签约、培训、保险、报酬、补偿、查询、重大事项知情权、防疲劳、算法规制、申诉、关怀基金等方面的各项权益,强调建立适用新就业形态的工会组织,鼓励成立行业自治组织,对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予以表彰奖励,形成全面保障体系,支持非本市户籍网约配送员留杭融杭,增强网约配送员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自豪感。

  公示配送信息,“谁在送单”明明白白。对于消费者而言,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的风险点在于信息不对称性。而近年来随着市场监管部门对平台经济治理和“点亮工程”的实施,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信息已基本实现100%公示。但是,对配送相关信息的明示情况是监管的盲点。为此,《办法》明确了配送相关信息的明示制度,要求公示以下信息:一是送餐经营者和独立网约配送员信息,包括配送服务联系方式;二是送餐经营者和独立网约配送员显著区分标记;三是自行配送的特殊配送情形;四是外卖配送信息、配送状态。“谁在送单”明明白白。

  下一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加大《办法》的贯彻实施力度,努力形成网络餐饮外卖配送活动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政府部门加强管理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协同治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促进机制。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xwdt/qgxx/gssxx/202304/t20230426_6217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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