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延政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凉山州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3-05-07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4月22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延政带队赴凉山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省中医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米银军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前往凉山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会理市中医医院、鹿厂镇卫生院、好医生攀西药业公司、新鑫中药饮片公司等地,实地检查凉山州“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4月23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凉山州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问询。执法检查组认为,凉山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落实中央、省关于中医药发展决策部署,有力实施“一法一条例”,推动中(彝)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检查组也指出凉山州在传承创新发展中(彝)医药上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何延政指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新征程的历史方位作出的战略部署。凉山是中医药文化大州、中药材资源大州和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资源大州,民族医药历史悠久、独具特色,要按照中央、省有关要求,结合自身优势,把中医药传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何延政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持续推进中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中医药供给,传承发扬好中(彝)医药文化,充分发挥中医药对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探索更多中西医协同合作机制,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中医药人才,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要坚持依法治国理念,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压紧压实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米银军表示,包括彝医彝药在内的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一直以来,凉山州在发展中医药上敢于大胆探索,敢于先行先试,特别是今年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地方中医药法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医药保护条例》,有力促进了全州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对新形势,希望凉山州要紧扣“一法一条例”,对标对表执法检查工作,梳理问题清单,逐一对账销号,持续推动各地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中医药工作依法行政;要紧盯示范区改革目标,按照省政府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要求,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构建“四个格局”,建成“三个高地”,实施特色发展“两大工程”上,激发中医药发展活力,依法推动中医药强省强州建设;要紧抓一二三产融合创新发展,对照省委推动“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发挥中医药五种资源优势,聚焦供给侧结构改革,做好中彝医药事业产业文化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龙伟、黄勇、姚德彬和部分在川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检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中医药局相关处室,凉山州人大、人民政府陪同检查。
原文链接:http://sctcm.sc.gov.cn/sctcm/gzdt/2023/4/24/2a11239a7ce14416aa40d96f911aa2e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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