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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举办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班

时间:2023-04-15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4月12日,自治区药监局在银川市组织召开了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班,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来自全区大型商场、化妆品批发公司、化妆品连锁销售机构、美容美发连锁机构的主要经营者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化妆品监管处负责人围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化妆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从为什么要监管化妆品、化妆品基本知识、化妆品法规政策、化妆品经营监管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授课。重点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讲解,教育指导化妆品经营单位做好制度建立、登记台账、索取票据、管理资料档案等工作,保证产品合格、可追溯;同时对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处罚依据进行解读。

  通过培训,要求化妆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化妆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切实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安全用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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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xyjj.nx.gov.cn/jgdt_37954/jgdt_37955/202304/t20230414_4031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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