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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

时间:2023-04-15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保障公众用妆安全,重庆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按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收集、分析评价重庆市范围内发生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组织编撰《2022年重庆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报告数量持续稳步增长

  在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2022年,重庆市共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5642份,同比增加11.72%,其中严重报告5份,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为176份,同比增加11.39%。2015至2022年,重庆市累计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30486份,详见图1。

  

  图1 2015-2022年重庆市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

  小贴士: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官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者全身性的损害。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是上市后安全监管的重要支撑,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控制化妆品安全风险。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报告所发现的化妆品不良反应,国家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增多,并非说明化妆品安全水平下降,而是意味着监管部门掌握的信息越来越全面,对化妆品的风险更了解,风险更可控,对化妆品的评价更加有依据,监管决策更加准确。

  二、报告来源以医疗卫生机构为主

  2022年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来源于医疗卫生机构、化妆品经营者、个人、受托生产企业及其他。报告来源以医疗卫生机构为主,有5038份,占89.29%;其次是化妆品经营者,有515份,占9.13%;个人报告17份,占0.30%;受托生产企业报告1份,占0.02%;其他报告71份,占1.26%,其他主要为药店和监管部门。详见图2。

  

  图2 2022年重庆市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来源情况

  三、患者/消费者以女性居多

  从患者/消费者性别分布情况来看,涉及男性患者/消费者的报告420份,占7.44%;涉及女性患者/消费者的报告5222份,占92.56%,男女性别比为1∶12.43,详见图3,男性患者/消费者比例略高于2021年的报告情况(1∶15.56)。女性患者/消费者数量远高于男性患者/消费者,该现象可能与化妆品使用人群以女性居多有关。

  

  图3 患者/消费者性别分布情况

  

  四、患者/消费者年龄主要集中在21-30岁

  患者/消费者年龄分布较广,主要集中在21-30岁,有2011例,占35.64%;其次为31-40岁,有1633例,占28.94%;10岁以下的报告共有62例,占1.10%,详见图4。

  

  图4 患者(消费者)年龄分布情况

  五、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占比80%以上

  常见的化妆品不良反应包括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化妆品痤疮、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唇炎、化妆品荨麻疹、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激素依赖性皮炎和化妆品甲损害等。在上报的5642份化妆品不良反应中,共涉及初步诊断5873例次,其中以化妆品接触性皮炎为主,有5071例次,占86.34%,详见图5。

  

  图5 初步诊断情况

  

  六、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分类情况

  在上报的5642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中,共涉及5772个产品,其中普通化妆品4705例次,占81.51%;特殊化妆品1059例次,占18.35%;牙膏8例次,占0.14%。

  在4705例次普通化妆品中,以护肤类为主,有3547例次;其次为美容修饰类,有570例次;香水类最少,仅有22例次。详见图6。

  

  图6 普通化妆品数量分布

  在1059例次特殊化妆品中,排名前三的分别为祛斑美白类440例次,防晒类396例次,染发类109例次,详见图7。

  

  

  图7 特殊化妆品数量分布

  

  七、产品网购来源占比连续四年增加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的产品来源为网购、商场和美容美发机构等。近4年以来,产品网购来源占比逐年增加,2022年产品网购来源占比达到57.87%,高出2021年网购占比4.72个百分点,高出同年商场占比近1倍,是2018年网购占比的2.13倍。详见图8。

  

  图8 产品网购来源占比

  

  网购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合法网站购买

  消费者选购化妆品时,应选择到正规合法的网站购买化妆品,认真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情况。

  2.查看产品标签和注册备案信息

  消费者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不购买标签信息不完整的化妆品。根据标签标示信息,消费者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下载“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消字号或械字号产品不属于化妆品。

  3.不盲目轻信互联网广告和宣传

  化妆品不是药物,只是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不具有医疗作用。凡是宣传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的,或是宣称“食品级”“可食用”的化妆品,消费者都应保持理性和警惕。也不要盲目相信立即见效,或者承诺见效期限、无效退款的宣传,谨慎购买市场价格相比明显过低的产品。

  4.正确应对化妆品不良反应

  使用化妆品后,如出现红斑、瘙痒等不适,应立即停用并清洗干净,必要时请携带可疑化妆品及时就医,并积极配合医生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

  

  


原文链接:http://yaojianju.cq.gov.cn/zwgk_n2104/zfxxgkml/zcwjn2104/qtwjn2104/202304/t20230413_11871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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