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宁药监函发〔2023〕80号)
时间:2023-04-05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落实质量责任意识,强化对我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药物临床试验研究行为,现制定《2023年全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要点,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辖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备案机构、备案专业的监管力度,指导机构持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促进机构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督促机构加强对在研项目的数据管理和对药物临床试验协调员(CRC)的管理,提升药物临床试验水平,保障受试者权益,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二、检查范围
已在国家药监局“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的机构、专业。(详见附件)
三、检查重点
(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重点检查机构的资质条件、文件管理系统、试验用药物管理、人员培训、对CRC的登记管理等,以及上次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抽查部分试验项目,重点抽查在研项目较多的专业和近三年新备案专业开展的项目,关注伦理审查、受试者保护、应急抢救等环节的落实情况;
(二)上年度新备案的专业:重点检查专业备案资料的真实性;人员的培训情况;急危重病症抢救的设施设备、人员与处置能力;试验用药物管理等制度文件;
(三)注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的跟踪检查,及收到投诉举报后开展的有因检查,做好风险排查与处置。
四、检查频次
对已备案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行年度全覆盖检查;对新备案的机构和专业,或者增加临床试验专业、地址变更的,在60个工作日内开展首次监督检查。对执行《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存在较多缺陷的机构和专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标准,有序开展检查
依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非现场书面审查、提交年度报告等形式开展日常监管;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监督检查相关情况按规定录入机构信息平台。
(二)强化沟通交流,注重风险管理
监督检查由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牵头,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配合。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应与被检查机构、专业保持充分沟通;基于机构、专业既往检查情况和抽查项目风险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监督检查记录填写;对涉嫌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查处,确保监督检查、稽查办案有效衔接。
(三)以监督检查为契机,督促各方认真履责
药物临床试验的依法依规实施,需要申办方、研究者、伦理委员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在监管中,应结合发现的问题,及时引导相关人员深入查找原因、提高认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认真履责。
附件:已备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专业
附件:
已备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专业
序号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名称 | 备案专业 | 备注 |
1 | 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共23个专业:I期药物临床试验室、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肿瘤、妇科、骨科、麻醉、泌尿外科、内分泌、神经内科、眼科、神经外科、肾脏内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儿内科、皮肤病、消化内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疼痛科、新生儿科、风湿免疫、胸外科 | 胸外科为2023年2月2日备案 |
2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 共15个专业:肾脏内科、血液内科、泌尿外科、骨科、中医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肿瘤科、消化内科、妇科、耳科、鼻科、咽喉科 | |
3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共9个专业:呼吸、内分泌、肿瘤内科、眼科、老年病(神经方向)、消化内科、老年病(心血管内科方向)、心血管内科、免疫学 |
原文链接:http://nxyjj.nx.gov.cn/zwgk/gkml/zcwj11/gzwj_37845/202304/t20230403_4018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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