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市监局组织召开药械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议
时间:2023-04-05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月21日,保亭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70余家药械化经营企业,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分别参加了国家药监局主办的《药械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药械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会议分三个阶段进行,上午政策解读篇由国家药监局各监管司分别对药械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政策解读,重点解读了新《规定》的背景、亮点、落实《规定》“四步曲”,下午贯彻落实篇邀请了国内知名企业管理者代表进行经验分享,使参会企业对新出台的《规定》有一个全方位的理解,更好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会议第三阶段由保亭县市场监管局药械化科负责人通报2022年药械化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并对下一步做好药械化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企业要对照会上通报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好药械化质量安全工作;二是聚焦重点品种,结合今年重点工作,对涉疫药械、集采品种、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三是严守药械化安全底线,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更要管好自己的员工,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提高药械质量管理水平。
最后,保亭县市场监管局药械化科负责人强调,各企业要以新《规定》施行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药械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药械化安全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守药械化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ywdt/sxdt/202303/t20230323_3384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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