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舆情 >首批50家!省药监局开展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示范单位建设工作

首批50家!省药监局开展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示范单位建设工作

时间:2023-04-05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两强两促”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助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近日,省药监局印发方案,部署开展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示范单位建设工作。

  

  方案围绕诚信经营和产品安全合法、来源可溯两大内容,制定了示范单位在人员管理、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售后管理等4个方面的标准和必做、禁做清单。

  方案明确,2023年在全省建成首批50家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示范单位,包含化妆品专营店、超市、免税店、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酒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场所。

  开展经营质量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行业自律,推动企业品牌建设,有效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和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供稿:化妆品处

  撰稿人:陈杰

  审改:钟祥全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ywdt/gzdt/202304/t20230404_339324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