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法规 >国家药监局关于适用《S1B(R1):药物致癌性试验》和《E14-S7B问答:致QT/QTc间期延长及潜在致心律失常作用的临床与非临床评价问答》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适用《S1B(R1):药物致癌性试验》和《E14-S7B问答:致QT/QTc间期延长及潜在致心律失常作用的临床与非临床评价问答》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的公告

时间:2023-04-05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推动药品注册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经研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适用《S1B(R1):药物致癌性试验》《E14-S7B问答:致QT/QTc间期延长及潜在致心律失常作用的临床与非临床评价问答》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请人可在现行S1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参考S1B(R1)指导原则的建议开展研究;2023年3月22日起开始的相关研究,均适用S1B(R1)指导原则。同时,S1A、S1B、S1C(R2)指导原则仍然适用。研究起始时间的认定遵照《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 自2023年7月31日起,启动的药物临床研究相关要求适用E14-S7B问答指导原则。

  三、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负责做好本公告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3年3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230322150341152.html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qtgzwj/20230322/5bff67462d2f461391e4f5c5c2dd335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