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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召开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

时间:2023-04-05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月15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联合召开吉林省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上,吉林省药监局通报了2022年,通过12315电话、互联网平台、微信小程序、来访来信等渠道共接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举报信息109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转交相关部门,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吉林省药品举报中心副主任于加倪在通报会上介绍,2022年,吉林省药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开展了2018年以来最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药品质量提升行动”,药品安全保障有力,坚持加强部门协同,形成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药品安全”全社会齐抓共管大格局。同时,与省市场监管厅12315平台深化合作服务,建立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受理体系,强化投诉举报受理查处流程,切实保证所有网络、来函、来人来访投诉举报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及时反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真正使药品投诉举报平台成为架起百姓用药安全诉求的坚实桥梁。

  统计数据分析报告称,2022年该局共接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举报信息1097件,其中药品603件、医疗器械391件、化妆品103件,总量同比增长25.8%,投诉举报立案率5.83%,查实率15.16%。从群众举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看,药品类违法行为主要为药品标签或包装不合符国家标准、网络店铺虚假宣传、医疗机构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品等;医疗器械类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违规添加药品成分、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疫物资类产品、医疗机构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或未通过合法渠道购入医疗器械等;化妆品类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实体店铺销售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化妆品、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销售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等。

  吉林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该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统筹做好防风险、抓改革、提质量、强基础各项工作,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同时,以“效率优先、服务最优”为目标,继续发挥好药品投诉举报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举报机制,丰富拓展药品举报渠道,更好、更快地受理处理投诉举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全省药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助力医药强省建设。(叶阳欢)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xwlm/sndt/202303/t20230316_8680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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