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时间:2023-04-05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3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部署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延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葛晓鹏报告了全省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省中医药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兴军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就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报告;执法检查组成员结合汇报情况作了交流发言,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何延政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执法检查工作,首先要提高站位,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论述。其次,要认真学习有关中医药的法律法规。省人大开展“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希望能助力示范区建设,依法推进我省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何延政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准确把握执法检查工作重点。紧扣法规条文开展检查,人大执法检查是国家权力机关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目的是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紧盯突出问题开展检查,要坚持全面客观、求真务实,既要充分肯定各级政府的工作成绩,更要聚焦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紧贴群众期盼开展检查,要注重把听取群众意见、发挥代表作用、维护人民利益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在人大监督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田兴军表示,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下,继中医药法颁布实施后,省人大快速启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出台第五版《四川省中医药条例》,将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发展的新模式以法规形式予以固化,标志着四川中医药法制工作再次走在全国前列。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贯彻实施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对促进全省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结合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积极落实好推进中医药发展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做好执法检查成果的应用,大力推动各地、各部门履行发展中医药的法定职责。
据悉,今年是中医药法实施的第6年,也是我省新修订条例实施的第4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分成3个小组,分别对阿坝和凉山、成都和乐山、南充和达州6个市(州)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委托15个市(州)按照执法检查方案,同步完成执法检查工作,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5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并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书并印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唐文金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省发改委、经信厅、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的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ctcm.sc.gov.cn/sctcm/gzdt/2023/4/3/166d170946104485936b64e40e7d716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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