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法治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加试的公告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加试的公告

时间:2023-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自主公开招聘(岗位代码202201)资格复审已结束,根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要求,现就该岗位笔试加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5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

  地点: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8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十五中南门斜对面)。

  二、人员范围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公示》中报考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岗位代码202201经公示资格复审合格的21人。

  三、加试内容

  本次加试主要考核考生对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以及检验检测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题占60%,专业技术题占40%。其中,专业综合题考试范围包括《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专业技术题考试范围为《药剂学》《分析化学》《中国药典(2020版,国家药典委员会编)》等。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1.笔试实行封闭管理,应聘人员务必于当日上午8:30准时到达考场签到。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并接受身份验证确认,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发现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应聘人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的,请提前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951-6129100、6024459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原文链接:http://nxyjj.nx.gov.cn/jgdt_37954/jgdt_37955/202303/t20230301_39801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