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法规 >关于将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和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纳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通知

关于将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和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纳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3-1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卫办医急函[2023] 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上市申请的审批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抗病毒治疗方案,经研究,将此2种药品纳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具体如下:

  一、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

  (一)适应证

  用于治疗轻、中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的成年患者。应在出现症状3天或以内尽快使用。

  (二)用法用量

  先诺特韦片0.75g与利托那韦片0.1g同时空腹整片吞服,每12小时一次,连续服用5天。

  (三)禁忌证及特殊人群用药

  对本品中的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患有半乳糖不耐受、总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罕见遗传性疾病患者禁用,妊娠期间禁用。

  不得与高度依赖CYP3A进行清除且其血浆浓度升高会导致严重和/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的药物联用。

  伴有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应使用;既往有肝脏疾病、肝酶异常或肝炎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7天内应停止哺乳。

  二、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

  (一)适应证

  用于治疗轻、中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的成年患者。应在出现症状3天或以内尽快使用。

  (二)用法用量

  每12小时1次,连续服药5天。第1天(前2次):每次0.6g;第 2~5天(第3~10次):每次0.3g。空腹或餐后服用。

  (三)禁忌证及特殊人群用药

  曾对本品中的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发生过严重过敏的患者禁用。妊娠期间禁用。

  不建议在本品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7天进行母乳喂养。

  三、注意事项

  使用上述2种药品前应详细阅读国家药监局核准的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用法用量正确使用药品。医师开具药品前要熟知禁忌证、不良反应、药物的相互作用等情况,并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等情况,避免有禁忌证的患者使用,避免与禁止联用的药品联用。各地要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用药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年3月1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tzgg/394509.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