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人认知康复数字疗法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3-04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琼老龄办发〔2023〕1号
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人认知康复数字疗法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现将《海南省老年人认知康复数字疗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海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老年人认知康复数字疗法试点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23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琼厅字〔2023〕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探索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726号),2022年,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关注老年性痴呆、支持和参与防治工作的社会氛围。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老年人脑健康水平,2023年,全省继续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服务并针对筛查服务中发现的风险人群开展认知康复数字疗法试点。
二、项目目标
(一)提高痴呆防治知识知晓率。广泛宣传老年痴呆的危害和防治知识,普及早筛查、早发现、早干预的重要意义,引导老年人树立脑健康主动管理理念。
(二)构建认知障碍社区防控管理网络。全省参与试点的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分别部署认知障碍测评及数字疗法终端设备,对风险人群进行定期健康风险监测管理,初步形成省、市县、乡镇(街道)三级认知障碍社区防控管理网络。
(三)推进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在10个以上社区开展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提高公众对失智症的认识与接纳程度,消除对失智症的歧视。推行失智症早期社区预防及干预,降低失智症发病率。
三、服务对象与范围
认知障碍筛查服务对象为全省年满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群。数字疗法服务对象为筛查结果提示有认知下降或认知损伤且有诊疗意愿的部分老年人群(含2022年筛查试点中筛查结果为认知损伤或认知下降的老年人群)。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加强科普宣教。根据全省《脑健康宣传工作方案》,市县组织印刷相关宣传资料,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农场居),通过电视、广播、报纸、讲座、互联网(融媒体)、户外宣传栏及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开展脑健康知识和老年痴呆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老年痴呆防治知识宣传的社区(村)覆盖率90%以上。
(二)组织业务培训。全省统一组织开展分区、分批的集中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参与试点任务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神经科、老年医学科、精神科或康复科相关医护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单位的相关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老年痴呆相关科普知识、数字疗法诊疗工具使用方法、认知障碍患者的社区照护等。培训计划另行印发。
(三)开展筛查服务。部署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信息系统,配套提供用户筛查端APP或小程序,利用脑健康宣传和健康宣传周等活动积极推广,引导全省常住老年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应筛尽筛。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老年人可在家人或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使用筛查程序,完成筛查。
(四)实施数字疗法干预。按照调查摸底情况和市县的任务量,全省统筹配备数字疗法终端设备。参与试点任务的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对初筛查结果为认知损伤或认识下降的老年人,经专业评估认定且有诊疗意愿的列为建档服务对象,按要求实施数字疗法康复工作。需药物干预、治疗的人群,转入医疗机构诊疗体系按常规诊疗服务。
(五)建设认知障碍友好社区。结合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采取市县推荐和三级医疗机构带二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的模式,选择部分基础较好的社区开展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
(六)效果评估和质控管理。对全省筛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进一步完善老年人脑健康数据库。对参与认知康复训练的人群建好队列,各级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项目质控和效果评估。省人民医院牵头省内各相关机构专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报告建议。
五、实施步骤
市县依据项目《实施方案》《脑健康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认知康复数字疗法试点调查摸底和推荐认知障碍友好社区的通知》,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工作。为确保数字疗法数据的一致性,省卫生健康委根据《海南省加快推进数字疗法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明确统一有关标准(便于接入全省认知障碍数字疗法公共服务平台),各市县自行组织数字疗法终端设备招标采购工作,设备配备到位后,开展认知康复建档和数字疗法服务。同时,推进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具体实施时间安排参照项目实施年度(月)计划表(附件3)。
六、项目经费保障
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项目1283万元,由省级财政承担。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认知障碍筛查系统部署、终端设备采购、试点机构补助、风险评测报告和项目管理分析等方面。经费按各市县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数量的一定比例拔付市县(见附件1),市县开展相关工作的费用在省财政下达的专项经费中统筹。承担试点任务的省级医疗机构按属地化原则,机构补助经费由市县按调查摸底确定的任务量划拔给相应机构,并对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机构补助经费可用于因试点任务增加工作量的个人补助费(含上门服务、交通、通信、误餐、康复训练指导)和为参与康复训练老年人准备的慰问品、宣传品等方面支出。各实施单位要在项目结束时完成资金支出,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估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试点项目由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市县政府组织实施。省卫生健康委成立省级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为省内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试点社区,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省老年病医院为项目指导、培训和督导实施单位。各市县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或工作专班,制定本区域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切实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好做实。
(二)聚焦目标任务,定期开展评估。项目实施阶段,市县要定期组织实施情况评估,做好项目的监督管理,配合督查、审计、绩效考核等工作开展。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加强资金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市县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标采购工作,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在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基础上,统筹资金的使用与保障,确保人员的真实性和项目实施的效果。
3月6日前,市(县)将实施细则、老年人认知康复数字疗法任务分解表报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联系人及电话:省卫生健康委,聂怡、曾灵灵,65371215;
邮 箱: lljkc01_wjw@hainan.gov.cn。
原文链接:http://wst.hainan.gov.cn/swjw/ywdt/tzgg/202302/t20230222_3364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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