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12条措施 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
时间:2023-02-18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行柔性执法等12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驱动多元消费、增强市场活力、保障改善民生。
《措施》提出,释放消费潜力拓宽就业渠道。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扩大重点商品消费,加快文旅市场复苏,鼓励各地围绕节假日发放消费券,合理增加消费信贷,促进消费提振复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就业岗位。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政策,探索实施部分高频经营许可事项“一证多址”改革,鼓励企业新招用员工,发放一次性补贴鼓励企业新招用员工,支持商贸企业拓展分销业务,支持物流企业为小店降低物流成本。
《措施》提出,鼓励支持创业促进新增就业。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返乡入乡人员等创业支持。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后备箱经济”、小摊小店等特色经营,引导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利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小微企业融资。
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方面,《措施》提出,实施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鼓励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岗位推送、劳务输出等服务保障,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加大对长期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
大力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支持,支持网约车、网络送餐、网络直播、快递物流等吸纳就业较多的新业态经济规范发展,支持小摊小店发展。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推行柔性执法促进就业创业。坚持依法行政,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可视情制定并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和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清单,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经营者容错纠错空间。建立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容错机制。
此外,《措施》还围绕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
原文链接:http://yjj.gxzf.gov.cn/xwdt/scjgjdt/t158093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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