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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监局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时间:2023-02-17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印发《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意见》明确,既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这个重点,也要抓好全体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并延伸到领导干部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既要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明底线、知敬畏,也要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养正气、固根本。既要不断丰富创新警示教育的形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也要不断健全相关制度,形成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

  《意见》强调,要充分利用中纪委、省纪委监委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强化日常行为排查,准确掌握思想动态及日常工作表现,发现异常行为表现,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将警示教育作为党课、党内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选树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对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局党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意见》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作用,将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一项重点内容,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建立完善警示教育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情况交流、督促指导,形成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的工作合力。加强对开展警示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制定科学、有效的警示教育效果评估机制,确保“人员、时间、内容、质量”四落实。把警示教育列入先进党支部考评,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xwlm/sndt/202302/t20230216_8669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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