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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政策解读

时间:2023-02-17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一、《行动计划》起草的背景和重大意义是什么?

  我省生态环境和气候资源得天独厚,蕴藏着丰富的中药材资源,素有“夜郎无闲草、黔地多灵药”“中国苗医药之乡”“天然药物宝库”的美誉,在发展中医药产业上具有先天优势。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药材种植、民族医药工业、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但也存在中医药资源开发利用不足、创新发展不够、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不充分、中医药事业对产业带动乏力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资源大省优势,在充分调研、反复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编制形成《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行动计划》提出,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坚持企业带动、文旅带动、市场带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大力推动贵州中医药产业加速发展,加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行动计划》各项目标和重大任务的贯彻落实,对加快构建新时代中医药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中医药强省目标,服务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动计划》发展的阶段和目标是什么?

  《行动计划》分别提出了到2025年、2030年贵州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两个阶段性目标,涵盖中药材产业、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业、中医药康养产业及中医药品牌等中医药全产业链重点领域,强调规模和效益双提升。一是到2025年,全省中药材产业实现效益倍增,形成3—5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药材产业集群,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中医药康养产业取得新突破。二是到2030年,中药材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中药制造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黔地灵药”品牌效应进一步唱响,中医药产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进一步显现,3—5个重点单品全产业链产值达到百亿级。

  三、《行动计划》明确了哪些方面的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统筹考虑中药材种植养殖、中医药产销、中医药民族医药制造、中药标准、新药研发应用等中医药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共提出九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进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提出建设一批道地特色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打造3—5个中药材产业集群、做优“定制药园”等方面具体举措。二是畅通中医药产销渠道。提出加快建设“黔药”商贸中心和云贵高原道地药材关岭集散中心、加快推进中药材(大健康)电商交易平台建设和应用、建立中药材进口通关口岸等方面具体举措。三是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制造业。明确按照链式整合、园区支撑的原则,以贵阳为核心,形成“一核多区”的中医药产业格局,进一步引进国内中医药领域优强企业落地,打造一批骨干企业、创新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标杆企业。到2025年,培育2家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以上的中药民族药制造龙头企业。四是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培育一批“中医药+”温泉康养、森林康养、户外康养等精品线路运营主体、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人员特别是知名老中医在按规定开设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按规定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进“中医药+保健品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康养到贵州”品牌等方面具体举措。五是建立健全中药产业标准体系。提出制定黔产道地药材和民族习用药材种子种苗、产地加工(趁鲜切制)的品种目录、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制修订中药材民族药材、中药民族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质量分级管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具体举措。六是推动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应用。明确利用中医药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开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免提交或豁免有关试验资料。支持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鼓励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提供制剂研发、委托配制、代煎代配服务。支持医疗机构申报外省确有疗效的已注册或备案的制剂品种。七是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明确鼓励企业实行联合供药、支持企业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的改造和提质扩能、将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中药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使用“定制药园”中药材生产中药配方颗粒、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等促进措施。八是促进中药民族药创新药研发。重点提出每年在药学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等环节支持不少于3个品种开展新药研发,每年支持5个品种开展生产工艺优化升级、质量标准提升、挖掘新适应症新用途等二次开发两方面具体促进措施,为新药研发明确了方向。九是夯实中医药产业发展基础。提出通过力争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项目落地、支持医疗机构发展中医特色科室、打造“城市15分钟中医药服务圈”“农村30分钟中医药服务圈”等具体措施,夯实中医药产业发展基础。到2025年,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中药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达到50%以上。

  四、如何推进中药材种植、加工产业提质增效?

  贵州是中药材资源大省,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773.6万亩、居全国第二,但面临着规模小、布局分散、结构单一等难题,需要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与优良品种选育、中药材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中药材绿色种植养殖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引导,由此《行动计划》提出:一是实施中药材产业效益倍增行动,开展新品种选育,建设一批道地、特色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二是优化产业布局,围绕天麻、太子参、薏苡仁、石斛、黄精、白及、淫羊藿等优势单品,着力打造3—5个中药材产业集群,建设林下中药材五大产业带,形成“一县一业、多县一群”产业新格局。三是做优“定制药园”,鼓励产地初加工企业、中药制造企业与“定制药园”合作,提升加工转化率、增加种植经济效益。通过充分发挥贵州省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优势,以及在品种选育、布局规划、合作发展等方面的精准施策,全面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持续稳定发展。

  五、如何畅通产销渠道,提升中医产业市场能级?

  积极畅通黔药产销渠道、促进产需有机衔接是繁荣我省中医药市场、带动中药材商贸流通的关键举措。当前,我省通过“定制药园”建设,搭建行业产销交流平台,有效打通中药材从种植到加工再到终端的流通渠道。为进一步扩宽产销渠道、做大市场能级,《行动计划》提出:一是加快建设10个优势单品产地交易市场、“黔药”商贸中心和云贵高原道地药材关岭集散中心。二是推进中药材(大健康)电商交易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中药材线上线下交易一体化。三是加强中药材产地仓促、物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构建“1+8+N”电商供应链云仓体系、贵荟馆省外仓体系等。四是鼓励黔产道地药材为原材料的药品进入省内医疗机构。五是建立中药材进口通关口岸。六是加强港澳台、海外经贸交流合作,推动“黔药”走出去。通过千方百计激活市场、畅通流通、扩大消费,加快构建高效的中医药商贸流通体系,全方面提升贵州中医药产业市场能级,推动黔药流通业高质量发展。

  六、如何加快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做强做大中医药民族医药制造业是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我省民族医药资源丰富,贵州百灵等民族制药企业不断壮大,加快发展以苗药、侗药为代表的民族医药制造业对发挥壮大我省产业优势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了以下促进措施:一是按照链式整合、园区支撑的原则,以贵阳为核心,整合要素资源保障,形成“一核多区”的中医药产业格局。二是强化产业链招商,引进国内中医药领域优强企业落地。三是鼓励龙头企业加强产品技术应用与壮大规模,发展成骨干企业。四是支持企业创新技术快速推动成果产业化、效益化。五是打造一批骨干企业、创新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标杆企业。六是鼓励研制机构、企业持有药品批准文号,支持企业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到2025年,培育2家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以上的中药民族药制造龙头企业。通过整体规划布局,以点面结合、强化招商、重点培育等方式优化调整格局,全面推动我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七、如何发挥贵州特色资源叠加优势,融合带动中医药产业升级?

  推动“中医药+”跨界融合,是不断延伸中医药产业链、创造新价值、催生新业态的关键之举,是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2022年11月4日,贵州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出要推进中医药、文化旅游、康养融合发展,建设中医药+旅游康养集聚区,加快构建“中医药+”融合发展新格局”。《行动计划》围绕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一是培育“中医药+”温泉康养、森林康养、户外康养等精品线路运营主体。二是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刮痧、拔罐、理疗等健康服务项目。三是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打造“养生药膳街区”和“中医养生保健街”“本草拾趣园”“岐黄养生谷”。四是支持中医医疗机构提升面向社会的康复、养老、养生等服务能力。五是鼓励开发以黔产道地药材为基础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高附加值大健康产品。六是打造“康养到贵州”品牌。到2025年,建成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个、省级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0个、一体化健康养老基地50个。通过充分发挥中医药融合带动作用,释放“一业兴、百业旺”的乘数效应,带动中医药产业链整体迈向价值链中高端,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八、如何强化中医医保政策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作用?

  推动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是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面临着中医药进入医保难、医保报销比例低等问题,为充分发挥好医保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杠杆作用,促进中医药产业特色优势发挥,《行动计划》提出了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将重大疫情情况下发布的省级及以上中医诊疗、防疫方案纳入医保支付。二是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三是支持医疗机构炮制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四是在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中对中医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予以倾斜。五是根据中医特点探索多种医保支付方式。六是提高DRG或DIP中的中医病组(病种)权重(点值)、费率(分值)和系数。七是建立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八是支持中医(专长)医师进入公立中医院举办的民医馆等平台提供中医特需医疗服务。通过不断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实现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与成本、疗效相统一,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加的中医服务需求,提升中医从业人员热情和积极性,保障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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