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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获奖者的决定》解读

时间:2023-02-17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施行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国全面建立无偿献血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临床用血基本实现全部来自公民自愿无偿捐献,无偿献血总量和献血人次20余年保持增长,无偿献血工作取得巨大成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规定,我委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国无偿献血的表彰奖励。自1998年《献血法》实施以来,全国已累计开展无偿献血表彰奖励10余次,表彰无偿献血者超过250万人次。按照表彰奖励程序,我委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对2020-2021年度在无偿献血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省(市)、部队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70多万名献血者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较2018-2019表彰年度增长19%),对491个单位、203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对15个省(市)和313个市(区)授予“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对14,300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对3,499名同志授予“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对5个军队单位授予“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

  希望获奖的地方、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能量,带动社会各界进一步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我们号召社会各界以他们为榜样,弘扬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人道主义精神,捐献热血、挽救生命,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相关链接: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获奖者的决定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cjd/39421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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