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领导活动 >诺如来袭,如何应对

诺如来袭,如何应对

时间:2023-02-17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全国各地托幼机构、中小学陆续开学,由诺如病毒感染导致的病毒性胃肠炎进入高发期。对于诺如病毒,目前尚无有效药物及疫苗,守护学生健康需学校和家庭共同努力。此外,诺如病毒易变异,每隔两三年就会出现新的变异株,可在局部或全球引起疫情暴发。目前我国已建立诺如病毒暴发监测网络,可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

  应重点关注“一老一幼”

  诺如疫情近期在多地发生。“几天前,我们接诊了4名诺如病毒急性胃肠炎患者,他们都是同一所高中的学生。”浙江省绍兴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学期开学没多久,该中心就处置了一起学校诺如疫情。

  陕西省教育厅2月15日发布的《陕西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23年第1号预警》指出,开学季因新感染源介入、易感人群聚集、接触频繁等原因,需警惕呼吸道传染病或肠道传染病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发生。此前,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发布关于预防诺如病毒的健康提示,其中提到“经疾控部门确认,我区万国远鉴幼儿园个别儿童出现身体不适,因诺如病毒引起”。对此,万国远鉴幼儿园表示,已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让该园小二班停课3天,全园进行环境消杀,其他班级幼儿正常入园。

  “当前,深圳市已进入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的活跃期。”深圳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陈志高说,今年春季开学后,深圳市已报告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疫情11起,其中,7起发生在幼儿园,3起发生在小学,1起发生在中学。

  首都儿科研究所感染科主治医师张楠表示,诺如病毒具有变异快、环境抵抗力强、传播途径多样、低剂量感染等特点,易在人群间造成传播,是引起急性胃肠炎的主要病原体之一。各年龄段人群对诺如病毒普遍易感,临床症状方面,儿童以呕吐为主,成人以腹泻为主。重症和死亡病例常发生于“一老一幼”,应重点关注这两类群体。尤其是独居老人,一旦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要尽快就医。

  疫苗研发难度较大

  张楠表示,目前尚无针对诺如病毒的特效药,成年患者通常2~5天后即可康复,5岁以下幼童和老年人由于自身免疫力低下,可能需要更长的康复时间,老年患者的恢复期可达4~7天。

  此外,全球尚无获批上市的诺如病毒疫苗,我国多家疫苗企业研发的诺如病毒疫苗尚处于临床二期阶段。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诺如病毒疫苗研发难度较大,主要受制于4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诺如病毒有着极高的抗原漂变率,每两三年就会有一个新的流行优势毒株,不同流行株间交叉保护力弱。二是常用的细胞株均不能感染或扩增诺如病毒,仅B细胞和肠道类器官细胞模型可以检测到后代诺如病毒的扩增,但培养条件极为复杂且成本昂贵。三是一直没有一个简便且标准化的动物模型,可适用于所有人类诺如病毒的感染及疫苗的评价。四是临床受试者招募难度大,受试者易感性影响试验结果,免疫效果不突出。

  中国疾控中心相关专家表示,对诺如病毒毒株基因序列的监测尤为重要。2016年,中国诺如病毒暴发监测网络开始建设,目前有30多个病毒实验室参与对诺如病毒暴发疫情的标本监测和测序,分析病毒基因特征,建立基因库。该基因库诺如病毒序列较为齐全,能在线提供诺如病毒基因型别分析。从监测结果看,我国诺如疫情多在11月到次年3月发生,约九成以上发生在幼儿园和学校。

  预防需多方努力

  个人和家庭如何预防诺如病毒感染?陈志高介绍,诺如病毒在外环境中较为稳定,75%的酒精、含酒精消毒湿巾和免洗手消毒剂对其无效。因此,要格外注意手卫生。同时,注意饮食饮水卫生,做好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一旦感染诺如病毒,患病期至康复后3天内应尽量隔离,不和家人等近距离接触。

  “如果孩子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一定要如实报告给我们。”家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的圆圆(化名)上幼儿园大班,开学一周以来,圆圆妈妈收到了很多条类似信息,均来自班主任。

  不少幼儿园开展了培训、讲座、应急演练等活动。2月15日,北京师范大学智晨幼儿园组织开展诺如病毒感染应急处置演练。而一天前,除了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荣御分园还邀请园内保健医生为全体教职工开展“诺如病毒防控知识”专项培训,强调教师应重视幼儿晨午检、全日健康观察。

  “预防诺如病毒感染,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发挥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科普内容指出,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及时发现和规范管理病例,严格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登记查因等工作。同时,要加强饮水和食品卫生管理,对厨工、保育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做好环境清洁消毒,科学规范处理呕吐物。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wyw/394222.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