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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疫情防控办发出新冠疫情防控健康提示:科学佩戴口罩 有序恢复聚集性活动

时间:2023-02-11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前,新冠病毒感染已调整为“乙类乙管”,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现阶段仍应继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和自身健康监测,守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此,2月7日,省疫情防控办发出温馨提示:

  一、科学佩戴口罩

  戴口罩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公众应科学合理佩戴、规范使用。处于感染期间、出现发热等症状、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接触感染者的工作人员以及进入感染风险高场所时应佩戴N95口罩;进入会场、办公场所、商场、超市、餐馆、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口罩。加强对自身的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肌肉酸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请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二、有序恢复聚集性活动

  逐步恢复线下大规模会议、论坛、培训和大型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科学规范落实消毒通风、佩戴口罩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新冠病毒感染者、有发热等症状且未排除感染风险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坚持多病共防

  冬春季是流感、人禽流感、水痘、诺如病毒感染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要注意防范与新冠病毒叠加感染的风险,已经感染和尚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公众需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防护措施,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空气流通差的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筑牢健康防线。(秦洋)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szyw/202302/t20230208_79455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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