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起施行!《巴中市生物医药产业招大引强八条措施》印发
时间:2023-02-11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近日,巴中市印发了《巴中市生物医药产业招大引强八条措施》(下文简称《措施》)。
《措施》围绕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打造西部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力争“十四五”末巴中市生物医药全产业链产值实现超200亿元目标,从健全推动机制、做实优势基础、明确重点方向、拓展方式方法、压实目标任务等8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措施》指出,各县(区)(含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下同)参照市“1+3”主导产业链长制推动机制,由县(区)委副书记牵头揽总、全面协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要加快发展中药材林下种植,持续巩固中药材种植面积;加大中药材优势大品种枳壳培育力度,推动全市优势中药材列入全省中药材趁鲜加工目录,加快枳壳等中药材“352”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中医药博物馆、中药材交易市场和川东北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建设。
《措施》指出,各县(区)引进生物医药“553”,化学药、中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全国前20强,CRO(医药研发)全国前10强等生物医药企业单个工业(研发)投资达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建设投资并投产的,分别奖励相应县(区)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
据悉,《措施》自2023年3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生物医药产业招大引强八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巴中市生物医药产业招大引强八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
巴中市生物医药产业招大引强八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着力构建“1+3”主导产业体系决策部署,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打造西部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力争“十四五”末全市生物医药全产业链产值实现超200亿元目标,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健全推动机制。各县(区)(含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下同)参照市“1+3”主导产业链长制推动机制,由县(区)委副书记牵头揽总、全面协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鼓励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亲自管。市、县(区)链领导每月至少走出去招商1次,链办和投促部门提供生物医药目标企业清单。市链办、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每年分别邀请市级链长外出开展具有明确合作意向的投资促进活动1—2次。
二、做实优势基础。加快发展中药材林下种植,持续巩固中药材种植面积。加大中药材优势大品种枳壳培育力度,推动全市优势中药材列入全省中药材趁鲜加工目录,加快枳壳等中药材“352”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中医药博物馆、中药材交易市场和川东北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建设。推动生物医药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建设,主动对接相关院士专家,促进生物医药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巴中。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化工园区等工业园区时统筹考虑生物医药功能分区设置,确保产业承接平台科学规范、适度超前。
三、明确重点方向。将招大引强重点方向聚焦于生物医药“553”(世界五百强、中国五百强和行业前三强),化学药、中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全国前20强,CRO(医药研发)全国前10强等生物医药行业领先企业和国内外知名生物医药科研院所以及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瞄准中医药、医疗器械、化学药、生物制药、生物医药研发、药旅融合等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四、拓展方式方法。推进驻点招商、产业链招商、联合招商、以商招商、商会协会招商、委托招商等多元化招商方式,重点强化商会、协会招商。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产业项目的商会、协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投资促进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所需费用由受益财政承担。
五、压实目标任务。有向上争取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成果等任务的生物医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各县(区)要科学谋划、包装、储备一批单个项目投资超亿元的优质生物医药产业大项目,以项目为抓手推动招大引强。从2023年起,巴州区每年要招引落地至少6家生物医药相关企业,其中至少1家投资5亿元以上的生物医药工业企业、力争1家投资10亿元以上生物医药相关企业;巴中经开区每年要招引落地至少4家生物医药相关企业,其中至少1家投资5亿元以上的生物医药工业企业、力争1家投资10亿元以上生物医药相关企业;恩阳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每年要各招引落地至少3家生物医药相关企业,其中至少各1家投资3亿元以上生物医药工业企业、力争1家投资5亿元以上生物医药相关企业;文旅新区围绕药旅融合等每年至少要招引落地1家投资1亿元以上的生物医药相关企业(项目)。鼓励县(区)招引生物医药工业企业落户巴州区、巴中经开区,“飞地经济”模式另行制定考核、管理、评价办法。
六、创新金融服务。在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中设立子基金,建立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地方国有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协作配套、产销合作等方式参与生物医药产业招商引进;积极探索整合部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地方国有企业以占股5%—20%作产业招商引导投入,建立初期运营缺口补贴、融资贴息和销售奖补配套机制。加大国家政策性金融工具争取力度,充分利用政策性银行大额度、长期限、强保障、低成本的信贷资源推动生物医药产业持续低成本发展。
七、落实激励政策。各县(区)引进生物医药“553”,化学药、中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全国前20强,CRO(医药研发)全国前10强等生物医药企业单个工业(研发)投资达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建设投资并投产的,分别奖励相应县(区)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
八、强化过程管控。加强对生物医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招大引强工作推进情况和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成果向上争取的过程管控。建立生物医药产业招大引强动态“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时更新招大引强任务,定期协调调度生物医药产业招大引强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生物医药产业招大引强落实落地。各成员单位“外出对接”“引进来考察合作”和“推动成功落地”符合招大引强重点方向的生物医药企业,给予过程管控的奖励激励,具体办法在生物医药产业链年度考核细则中明确。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3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
原文链接:http://sctcm.sc.gov.cn/sctcm/szdt/2023/2/8/9d61185b583043379cd1eb8b569b3dc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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