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2-0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1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工作。
2、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处罚。
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7、负责指导州(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8、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8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和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规划财务处。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共1个: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2、直属事业单位共8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 个: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云南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云南省药品评价中心(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云南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政治建局、法治立局、科技强局、改革活局、发展兴局、清廉护局”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药监在行动”为平台,扎实抓好基层党建“标兵”行动、疫情防控“保障”行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风险隐患“清源”行动、药械科创“加油”行动、服务企业“暖心”行动的“六大行动”,严守药品安全底线,将围绕“六个突出”扎实抓好重点落实。
(1)突出讲政治,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走在前列。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原原本本、融会贯通学,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在带头贯彻落实上走在前,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发展。
(2)突出严监管,在强化药品监管执法上毫不放松。凝聚“越严百姓越拥护、越严产业越规范、越严药品越安全”的共识,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深化联管联查、齐抓共管各项机制,把严查违法和严控风险贯穿整个药品监管全过程,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3)突出防风险,在全力确保药品安全上守牢底线。牢固树立风险管控理念,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处置、反馈等风险管理闭环机制,进一步完善常态化药品安全风险分析会商等各项制度,一以贯之,一刻不松守好安全底线。
(4)突出提能力,在深化改革创新上积极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云南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22条措施》和省疫苗药品领导小组重点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积极作为,努力实现监管为产业赋能。
(5)突出优环境,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提质增效。按照我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药和大健康产品产业三年行动方案等措施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行“三法三化”,最大限度发挥药监部门职能作用,在全力服务“云药”“云械”“云妆”品牌打造上做出药监贡献。
(6)突出强自身,在狠抓作风建设上持续推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药品监管部门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让忠诚成为药品监管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着力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争先进。突出严的主基调,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0人,其中:行政编制10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66人。在职实有5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85人,其中: 离休 3人,退休 182人。
车辆编制28辆,实有车辆2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4,742,332.9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747,532.9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1,48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14,8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1,083,932.90元,增幅14.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9,346,432.90元,事业收入增加1,280,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457,5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人员数量增加,基本支出较2022年增加;二是进一步落实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将与中检院、中科院植物所等科研机构合作的科研项目等单位资金纳入预算编制。三是项目按合同未执行完,结转数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747,532.90元,其中:本年收入160,798,341.43元,上年结转收入1,949,191.4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798,341.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346,432.90元,增加率13.49%,其中:本年收入增加18,919,841.43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426,591.47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人员数量增加,基本支出较2022年增加;二是项目按合同未执行完,结转数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742,332.9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2,747,532.9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31,560.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593,060.42元,增加率22.4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人员数量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职务职级晋升,人员经费增加;三是部门机动金较2022年增加。项目支出45,015,972.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4,027.52元,减少率1.58%,主要原因分析:通过2022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药品监督罚没成本性支出减少,执法办案补助项目经费对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4,602,0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机关服务1,512,551.12元,主要用于省局机关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6,603,976.05元,主要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119,910.00元,主要用于构建全省统一的互联网+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24,521,389.10元,主要用于对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生产、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日常和专项监管、疫苗专项监管、药品抽检、药品注册及标准制定、生物批签发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医疗器械事务3,130,163.64元,主要用于对医疗器械企业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医疗器械和药包材抽检、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及实验室增项扩项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52,717,336.20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0,505,280.37元,主要用于:1.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等安全性日常监测方面的支出。2.全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3、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服务保障方面的支出。4.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省抽及综合执法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科技重大项目-科技重大专项135,253.32元,主要用于2022年第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生物医药)经费结转项目购买实验用专用材料、仪器维修、举办会议等相关科研项目日常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7,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84,240.00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10,193.83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26,408.11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57,815.2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补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170,609.6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补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273,028.2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4,593.00元,主要用于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155,765.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968,949.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318,3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50,609.26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84,093.60元,较上年减少152,806.40元,下降16.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69,200.00元, 下降40.9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3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出国人员,不搞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加强经费管理,适时压缩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2,700.00元,较上年减少45,100.00元,下降35.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次,共计接待66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数,严格内部接待的审批手续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1,393.60元,较上年减少38,506.40元,下降6.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1,393.60元,较上年减少38,506.40元,下降6.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
减少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厉行节约规定,加强车辆管理,鼓励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公务用车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订印发预算绩效和内控管理办法,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及预算审查等各个环节。依据相关规定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2023年按要求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现列举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一)药品化妆品及医械综合监管专项经费:一是实施“两品一械”全生命周期监管,进一步规范“两品一械”的注册、生产、流通、使用行为。对全省“两品一械”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等安全监管及日常检查不少于417家,包括法定检查、追踪检查、执法检查等。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大“两品一械”安全宣传普及力度,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三是建立以问题为导向、以品种为主线、以检查为手段,主动排查化解“两品一械”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对“两品一械”监管人员、疫苗生产企业驻厂人员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强化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压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二)生物制品批签发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一是生物制品批签发实验室改造。生物制品批签发实验室主要涉及实验动物、微生物、细胞、分子生物学等生物检定。按《国家疫苗批签发机构评估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根据不同疫苗品种的检验检测需要,建设相应的理化检测实验室、免疫实验室、细胞操作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无菌实验室、动物实验室等,满足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要求。二是人员队伍建设。在通过国家疫苗批签发机构评估的同时,完成至少30名生物制品检验技术人员的培养。特别是批签发人员不仅有要较高的技术素质,还要有丰富的疫苗检定和疫苗生产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业务素质。三是通过生物制品批签发机构评估。在实验室建设和能力建设完成的前提下,先期建立sabin-IPV、流感、甲肝、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人血白蛋白、免疫球蛋白等品种的批签发检验能力,并通过这些品种全部检验项目的中国计量认证(CMA)和CNAS实验室认可 (IS0/IEC17025)以及国家疫苗批签发机构评估,开展批签发检验工作。
(三)认证检查工作专项经费:一是根据企业需求及检查任务,完成审核查验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及有关资料的技术审查、专家会审等,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促进我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二是进一步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建设。在2023年度积极开展专职检查员资质认定,实现累计获得资质检查员人数达133人,累计获得资质200项。三是不断提高检查员素质,通过培训建立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良、廉洁高效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以确保药品审核查验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四)医疗器械药包材检验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一是提升医用储备物资检验能力。对照国家《应急保障重点物资分类目录》《第一批政府兜底采购收储产品目录》《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应急救治物资参考储备清单》,对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紧急医疗救护所需的输液泵、除颤起搏器等19类物资以及重大疫情应急救治物资设备,补齐设备硬件短板,提升政府疫情防控水平。二是继续开展和完成EMC实验室、IVD体外诊断试剂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实验室等八个专业实验室的建设,提升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及药包材相容性完整性科学研究能力。三是扩展GB 9706医用电气安全系列标准、组织工程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检验项目,不少于30项标准。四是努力争取地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科研立项。五是开展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业务工作人员的检验水平和综合素质,重点针对新标准、新方法、新项目、新要求等开展重点培训,计划全年不少于60人次。六是积极完成2023年度的医疗器械药包材监督抽验、国家局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以及接受全省生产企业的注册委托检验,以及抗击新冠疫情物资的应急检验工作等。全年检验量不少于800批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批签发:全称生物制品批签发,是指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者,不得上市或者进口。
4.医疗器械: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652,260.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04,960.97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单位机动金较上年增加。二是人员较上年增加,运行经费测算相应增加;三是“两品一械”宣传、信息化建设维护及设备购置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520,683,242.58元,其中,流动资产66,891,703.99元,固定资产349,764,547.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1,095,806.80元,无形资产12,931,184.7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500,954.3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898,081.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4项,账面原值153,106.4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36.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空表说明
1.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所以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公开空表。
2.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空表。
原文链接:http://mpa.yn.gov.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e49c35fb-186e-4677-a6c3-2e9b6867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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