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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第五批23个品种《河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的公告

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第五批23个品种《河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现予发布,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如有同品种规格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批23个品种河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

  

  2022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yjj.henan.gov.cn/2022/12-26/2662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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