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批发企业换证有关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鉴于当前我省新冠病毒感染形势,为保障全省药品经营秩序,现就药品批发企业换证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顺延许可证有效期。药品批发企业、药品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在2023年1月1日-6月29日到期的,有效期顺延至2023年6月30日。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顺延期间,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需要咨询相关事宜,请致电0351-8383592、8383696。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xfb/gsgg/202301/t20230106_77503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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