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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丨扎实做好防疫用药械质量与价格监管工作

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万宁市居民与广大游客对退热、止咳、抗病毒等药品以及医用口罩、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医疗器械需求明显增长,为切实保障我市居民和广大游客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可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一系列涉疫药械质量安全与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科普宣传。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防治新冠肺炎用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新冠病毒疫苗、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为重点产品,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区域,拉网式排查药械质量安全隐患。通过媒体加强新冠肺炎防治用药科普内容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连花清瘟、布洛芬不可替代吗?》《治疗新冠可以使用抗病毒药物吗?》《防治新冠:合理安全使用中成药》等科普文章,引导公众合理用药用械,全方位构筑公众安全用药用械屏障。

  

  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责任。以购进来源为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药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合规,购销药械是否合法注册,是否严格按照标示的储存条件存放,督促零售药店落实对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热类药品拆零销售,根据群众治疗用药需求,指导合理购买,限量单人单次购买一般不超过3天用量。号召零售药店积极组织货源,积极协调采购防疫用药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保障群众购买需求。同时,宣传万宁市市场局制定印发的《关于涉疫物资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各零售药店要做好价格管控,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加强精准监测,保障疫苗质量。密切关注防治新冠肺炎用药品医疗器械舆情纪风险信号,将相关药品、新冠疫苗、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一次性使用采样器、医用口罩等作为重点监测品种,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预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检查,对采购来源、冷链保障、储运管理和信息追溯等内容开展重点检查,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

  通过检查发现,目前万宁市防治新冠肺炎用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合法,价格平稳,未发现涉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与哄抬物价行为,万宁市市场局局将继续落实落实监管属地责任,保障消费者用药用械安全,维护药械市场价格稳定。

  供稿: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ywdt/sxdt/202212/t20221230_3338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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