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的公告
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 第1号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我局于2022年11月 23日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的公示》,截至2022年12月22日,公示期届满,未收到异议。现对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爱森(福建省)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966家企业的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详见附件)取消备案,特此公告。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6296732
附件:福建省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清单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tzgg/202301/t20230106_60878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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