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125号)
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2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jmhzhptg/20221229195623179.html
相关附件: 2022年第125号公告附件.doc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qtgzwj/20221230/c75e33ce330a4b41ac0a2d44a1d322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