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4大创新工程!《关于实施中医药创新工程建设中医药创新高地的意见》印发
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科技对中医药传承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省中医药局与科技厅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中医药创新工程建设中医药创新高地的意见》,旨在推动四川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新时代中医药强省。
《意见》围绕中医和中药传承发展、创新能力提升和科技交流合作,实施4大创新工程共15项重点任务。
一是实施中医传统理论和诊疗技术创新工程。
聚焦川派中医理论传承创新,开展中医防治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循证、防治临床研究,推进川派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手段创新发展,加强康复与治未病关键技术研究,推动从中医理论到临床实践,从诊断治疗到康复预防的全过程创新。
二是实施中药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创新工程。
发挥四川中药资源丰富的特色优势,推进川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开展中药饮片、配方颗粒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创新中药研制,开发川药大健康产品及衍生品,为全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科技支撑。
三是实施中医药科技能力创新工程。
集聚统筹中医药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建设医教研一体化中医创新平台和产研用协同中药创新平台,依托各类人才计划支撑,引育中医药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团队,持续优化中医药创新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高成果转化效能。
四是实施中医药科技合作创新工程。
推动川渝地区中医药协同创新,落实四川澳门、四川香港中医药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科技创新重点任务,加强与毗邻省区合作,共同推进民族医药开发。加强中医药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原文链接:http://sctcm.sc.gov.cn/sctcm/zcwj2/2022/11/14/f96cba4341ca42bb97d26a822eb4b8f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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