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启动
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印发《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开展为期3年的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旗)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
《通知》指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是以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为目标,以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为重点,综合运用精神医学、康复治疗、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专业技术和方法,开展全生命周期关怀帮助、健康教育、功能训练、社会支持,以提高患者健康水平。
《通知》明确,开展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优化行动、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双向转介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行动、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保障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撑体系优化行动,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通知》指出,统筹规划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布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拓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辐射范围;引导城市精神卫生优质服务资源到农村开展康复服务;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形成全国统一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和康复对象需求等信息共享;大力培育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队伍,动员组织具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知识和技能的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到“精康融合行动”结束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中具有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心理健康相关专业学历的从业人员应占30%以上。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html/zwyw/20230106/39332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