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解读
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以下简称《裁量基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现对《裁量基准》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修订的背景
近两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和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特别是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等都进行了变更,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卫生健康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结合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等因素,修订完成了《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
二、修订的依据
1.《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
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4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7.《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共分11部分,共计463项,分别是:医疗卫生(141项)、传染病防治(130项)、血液安全(36项)、中医药服务(11项)、妇幼健康(24项)、放射卫生(10项)、职业卫生(85项)、公共场所卫生(14项)、生活饮用水卫生(7项)、学校卫生(2项)、食品安全(3项)。
其中,医疗专业主要增加的是《医师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内容,传染病防治专业主要增加的是《生物安全法》的内容,妇幼健康专业增加的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关于托育机构的监管要求,删除已经废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的相关内容,职业卫生专业将各个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处罚事项进行进一步细化分解。
文件链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jw.shanxi.gov.cn/tzgg/zcjd/202301/t20230103_772747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