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舆情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建设的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建设的要求

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健委:

  当前,疫情防控的工作重心从防控感染转到医疗救治。加强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包括民营医院,下同)发热门诊的建设,是快速扩充医疗资源,加强新冠患者救治的重要措施。为了指导中医医院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工作,筑牢首诊的第一道防线,防治出现交叉感染,保证秩序的中药举措。现要求如下。

  一是加快推进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建设。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必须设置和开放发热门诊,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各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建设的通知》要求,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指导辖区内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时跟踪尚未设置发热门诊医疗机构整改进度,确保各中医医院在20日前全部开设发热门诊。

  二是加强发热门诊机构物资准备、人员培训。各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指导各中医医院扩容发热门诊医疗资源的同时,加强相关物资储备。要为发热门诊配强配足医护人员,做到相对固定,定期轮值。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新冠医疗救治知识培训,建立医护后备力量。要加强发热门诊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做好闭环管理。未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同意,中医医院不得擅自关闭发热门诊。

  三是要进一步优化门诊、住院流程,不得拒诊发热病人。各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中医医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新冠患者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各中医医院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流程,做好发热患者医疗保障工作。对于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无论是否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以及检测结果如何,如居民有就诊需求,均可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各中医医院对前来就诊的患者不得推诿、拒诊。

  四是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各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对治疗新冠肺炎药物储备品种统筹管理,动态调整,做好药物储备工作。要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防治中的优势,发挥好中药饮片、协定处方、院内制剂的独特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2022年12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satcm.gov.cn/yizhengsi/gongzuodongtai/2023-01-04/2876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