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法规 >《海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2022版)》政策解读

《海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2022版)》政策解读

时间:2022-12-24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2022版)》政策解读

   

  为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对《海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海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2022 年版)》。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2017年2月28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9年6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将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2021年12月,我委制定了《海南省卫生监督协管管理办法(试行)》,增加了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内容,对着装、培训等作出相关规定。

  二、修订的必要性

  2017年2月28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对有关服务规范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精简和优化了部分工作指标,主要修改如下:一是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为常住人口;二是将原版中的“考核指标”改为“工作指标”;三是将服务内容中“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改为“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四是删除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相关内容;五是增加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有关内容。2019年6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将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2021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全面启用国家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系统,对相关的巡查表格进行了规范。随着各项制度的修订和出台,《海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2011版)》大部分内容已不再适用现行的政策制度和卫生健康发展形势,相关巡查信息报告卡不便于操作。自2019年我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省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撤销,各市县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相继撤销划转,卫生健康监管力量大幅度减弱,充分利用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能及时发现基层存在的卫生健康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增强公共卫生安全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三、修订内容

  (一)将服务内容中“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改为“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删除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相关内容。

  (二)增加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等有关内容。

  (三)修改服务流程图,增加、删除相关内容。

  (四)明确省、市、县(区)、乡镇4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职责。

  (五)对着装进行统一规范。

  (六)对7类巡查内容的信息报告卡进行修订,更便于卫生监督协管员操作和使用。

  (七)明确使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报告和考核,确保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原文链接:http://wst.hainan.gov.cn/swjw/jdhy/zcjd/zxjd/202212/t20221208_332581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