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防治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属中医医疗机构: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省中医药全程介入,主动参与,在新冠病毒感染早期干预、防轻症转重症、缩短核酸转阴时间和后期康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赞誉。针对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显著优势和独特作用,为人民群众“看中医、用中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做好中医医疗资源储备。各中医医院要重点加强急诊科、发热门诊、肺病科、感染性疾病科、老年病科、重症医学科等的建设,扩充区域,增加诊间、充实力量。发热门诊要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重症医学科要提高床位数,配强医务人员。同时注重充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的中医力量,做好药物药品和中药煎煮能力储备,发挥传统中药饮片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为群众在家门口提供规范的中医药服务。
二、进一步优化中医诊疗方案。根据目前新冠肺炎感染者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患者为主的特点,鼓励各市、各中医医院总结当地的疫情防治经验,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以及当地中药供应的可及性等因素,修订完善当地中医诊疗方案,也可遵照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医药防治推荐方案(2022年第二版)》,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对感染者进行辨证施治,不断提高临床疗效。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服务。各中医医院医共体要为服务区域内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建立台账,按照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分级健康监测,用红黄绿进行分级标识,做好重点红黄标识人群的健康监测。要采取“先证而治”的策略,对上述高风险人群以及居家隔离人员、医务人员、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持续、深入开展中医药预防干预工作,确保重点人群中医药预防方药“应服尽服”“愿服尽服”,并积极推广针灸、中医导引等功法、香囊、穴位按摩、耳穴贴压、五行音乐疗法、中医情志疗法等行之有效的中医非药物干预手段。
四、进一步加强中药储备保供工作。各中医医院要切实加强中药储备保供,同时采取措施提升中药煎煮能力和制剂生产能力,重点保障发热患者尤其是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的中药需求。鼓励院内制剂在医联体内推广使用,在中成药短缺情况下,可选择中药汤剂进行预防和治疗。已经申请制剂批准文号的,要提高生产供应能力;无制剂批号的,可按照中药临方加工配制要求提供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中医诊疗咨询服务工作。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亳州中医院、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充分利用本单位互联网医院平台、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官方网站、官方新煤体平台等,开设新冠肺炎、发热门诊等就诊咨询快速通道,组织呼吸科,感染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精神卫生科及全科医生,开展针对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的网上免费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与健康评估等服务,引导患者有序就医、精准就医。要为新冠肺炎感染者提供全天候咨询诊疗和中药配送服务。
六、进一步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和心理调适知识。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教和传播,广泛推行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等传统保健方法。各中医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要开辟中医治未病专栏或专题,指导广大群众主动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提升群众自我防病能力;要进一步宣传、推广省中医药学会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期中医心理调适指导意见》,指导公众科学应用中医药方法进行感染后的心理调适。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2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ah.gov.cn/ztzl/zyygljzt/zyyztsy/wjtz/56573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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