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召开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会
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月9日,省药监局召开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国家药监局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省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总监李国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当前药品监管形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要高度重视新开工生产、复工复产、盲目扩大生产等带来的风险隐患;要加强对整个供应链和线上线下的监测研判,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
二、要履职尽责,全力消除质量安全风险。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是要重点突出疫苗监管。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扛起保障疫苗质量安全责任,加强疫苗监管工作,健全疫苗质量监管工作机制,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和流向安全。二是要着力加强新冠治疗药物监管。要加强对新冠治疗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督促企业持续合规生产。进一步细化专项监管方案,实施“一企一策,一品一档”管理。三是要不断强化院内制剂及中药监管。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强预防和治疗新冠肺炎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监管,切实防范院内制剂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加强对列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中成药、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管。四是要持续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督促零售企业加强购进渠道管理和药学服务,落实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要求。加强对网络销售疫情防控药品的线上监测。五是要严格防范流入非法渠道。要督促上市许可持有人主动收集全过程追溯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加强对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管理,严防试验用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要加强风险监测和网络舆情监测,建立健全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三、要勇于担当,不断提高监管工作实效。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必须树立大局意识,强化使命担当,坚决把保障疫苗药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扛在肩上,把监管任务落实抓细。一是要加强相关工作统筹。要抢抓战机,积极作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更多支持。要落实省委省政府“万人助万企”活动要求,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二是要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要采取处罚到人、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形成强大震慑效应。三是要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保障疫苗药品产能储备和稳定供应,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信阳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二监管分局、第六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围绕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交流发言。
原文链接:http://yjj.henan.gov.cn/2022/12-13/2656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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