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舆情 >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推进《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管理规定(试行)》贯彻落实

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推进《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管理规定(试行)》贯彻落实

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的出台对于加快推进我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有非常积极的作用。为贯彻好落实好《规定》的要求和精神,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11月21日召开了学习贯彻落实会,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及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参加。

  

  本次会议围绕《规定》中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的序列与层级、遴选聘任、教育培训、调派使用、廉洁自律、考核评价、岗位调整与退出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梳理当前我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工作思路,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

  会议要求,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入学习研究《规定》的内容,通过群策群力,尽快建立保障《规定》落地实施的工作台账,细化完善工作清单,稳步推进《规定》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为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提供重要支撑力量。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ywdt/gzdt/202212/t20221201_332104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