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重庆药品标准(2022年第四期)的公示
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和《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试行)》,经相关单位研究,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技术审评和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标准复核,形成了茜草等8个中药配方颗粒重庆药品标准(2022年第四期)公示稿(详见附件)。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就茜草等8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一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究,鼓励企业参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和《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试行)》,开展从标准汤剂到生产工艺及中药配方颗粒产品的标准研究与复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无异议。
电 话:023-60353654
电子邮件:1269105739@qq.com
收文单位: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标准处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邮 编:401120
附件:中药配方颗粒重庆市药品标准(2022年第四期)公示稿.pdf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yaojianju.cq.gov.cn/zwgk_n2104/zfxxgkml/zcwjn2104/qtwjn2104/202212/t20221206_1135847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