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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分级服务重点人群

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根据患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将老年人(65岁及以上)分为重点人群(高风险)、次重点人群(中风险)、一般人群(低风险)3个类别,分别用红、黄、绿色进行标记,开展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方案》要求,对一般人群开展一级服务。对未完成加强免疫的,经评估后引导其尽快接种;提供新冠肺炎相关咨询服务,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值班电话或家庭医生的电话通知到家庭,协助开展健康教育等。

  对次重点人群,在一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二级服务。居家治疗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要主动向社区(村)报备,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开展抗原检测、健康监测,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如感染者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难、指氧饱和度<93%等情况,尽快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3天至少随访一次,至居家治疗观察结束。

  对重点人群,在二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三级服务。失能老人或高龄行动不便感染者,经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专家团队或上级医院评估后决定居家治疗或转诊;对重点人群感染者和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人群,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转诊。

  《方案》明确,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以地市级为单元确定定点(亚定点)医疗机构,组建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上级机构和专业团队;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加强管理。相关部门要落实对重点人群调查、分级健康服务以及必要设备配备的经费保障;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和本省份推荐的中药清单,按照服务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解热、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html/zwyw/20221213/392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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