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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召开医药工程、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专家论证会

时间:2022-11-3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四川省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四川省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专家论证会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省药监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勇出席并讲话。经济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中医药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乐山市市场监管局、省执业药师协会、企业代表,以及省药监局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19位专家参加会议。

  会上,省检查中心、省药检院分别就医药工程、非临床药学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起草背景、评审范围、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进行了介绍。各位专家从不同行业、不同岗位角度出发,就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能力业绩条件、破格条件、答辩、附则等逐一论证。其中,重点就药品检查员职称评审、执业药师申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条件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根据此次论证会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畅通医药工程、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渠道,建立统一的药品监管技术职称评审体系。

   



原文链接:http://yjj.sc.gov.cn/scyjj/ypjg4/2022/10/31/641a641d6aa1456ba4d39d9e6cae817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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