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补充公告)
时间:2022-11-3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听证公告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局将对福建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及生产说明书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一案举行公开的补充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当事人: 福建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听证案由:涉嫌生产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及生产说明书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三、听证时间:2022年12月2日上午9时;
四、听证地点: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会议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8层西侧)。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2年12月1日17:00前至厦门药品稽查办报名并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并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2、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以及疫情防控的要求,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联系电话:0592-2200167。
特此公告。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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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tzgg/202211/t20221122_60599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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