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召开GB 9706系列标准实施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2-11-30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月22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GB 9706系列标准实施工作推进会,对国家药监局专题会议要求进行再贯彻再部署再落实,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落实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保证标准转换的平稳过渡,确保上市产品的安全、有效、风险可控。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东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国家药监局GB 9706系列标准实施工作专题会的会议精神,通报了省药监局贯彻落实的有关工作部署。目前,省药监局已成立工作专班,多次召开协调会,对省内各检验机构和审评中心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推进新版标准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新版系列标准实施工作。
会议指出,新版标准为我国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研制生产医用电气设备提供了重要准则,实施新版系列标准是产品质量安全的保证。要全面落实注册人备案人标准实施的主体责任,注册人备案人应在新版系列标准颁布后,及时识别产品技术要求和新版系列标准的差异,按照要求完成产品标准检验和注册工作。各检验机构要加大检验设备的投入,加快扩充检验项目,提升检验范围的覆盖面,能够满足本省注册人备案人的基本检验需求,做好新版系列标准相关培训,确保检验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应用有关标准开展检验工作,并对GB 9706系列标准的产品实行优先检验,做到随到随检。
会议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各检查分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统筹组织、指导推动新版系列标准实施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开展产品检测和注册,建立工作管理台账,摸清底数,倒排工期,保证工作落到实处;组织注册人备案人签定承诺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新版标准实施工作按期完成。各地监管部门应在2023年2月底前与注册人备案人签定承诺书;2023年5月1日以后,加大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工作力度,对未及时完成新标准的注册人备案人,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会议强调,吉林省药监局将聚焦医疗器械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专班作用,进一步加强审评检验能力建设,对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注册人、备案人开展新版系列标准全覆盖培训,确保新版系列标准的有效实施;对涉及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的审评、审批事项优先办理,优化流程,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推动全省医疗器械产业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
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省药监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会;省计量院主管院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各地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注册人备案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线上参会。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xwlm/sndt/202211/t20221128_8639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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