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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骗保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时间:2022-11-3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发布《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奖励办法》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奖励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1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建立了相应举报奖励制度,各级医保部门先后奖励举报人2570余人次,发放举报奖励近500万元,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实并追回医保违规金额1.58亿元。为进一步适应基金监管新形势,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各地举报奖励工作实际情况,对《奖励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根据《奖励办法》,奖励举报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若举报人为医疗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受医疗保障部门委托履行基金监管职责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不予奖励。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html/zwyw/20221129/392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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