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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 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优化防控二十条措施问答)

时间:2022-11-3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提出:“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如何做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保障、切实满足基本生活和看病就医等民生需求?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专家进行了解读。

  问:疫情防控期间,如何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

  答: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市场监测与预测预警,及时投放肉类储备,协调跨区域物资调运,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指导各地设立市场保供工作专班,将疫情防控和应急保供“同部署、同落实”,统筹协调米面油、肉蛋奶和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组织商贸流通骨干企业与生产养殖企业加强产销衔接,增加货源供应。制定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专门预案,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及时解决居民基本生活问题。

  二是维护保供主体有序运转。指导地方督促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商贸场所,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科学精准做好自身防疫。针对可能出现的涉疫情况,做足前期准备,提前规划临时替代场所,一旦需要,能够迅速做到人员、设施、车辆、物资平稳转换。

  三是强化物流配送保障。指导地方建立完善保供企业白名单制度,优先保障名单内企业经营、车辆通行和人员到岗,也要为外地保供企业创造便利条件。

  四是做好区域联保联供。根据地方需要,加强跨区域联保联供协调,帮助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总量充足。指导地方统筹好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及时投放、定向投放的方式增加市场供应。要求各地全面掌握本地生活必需品的货源主渠道,并与周边地区、主产区加强“多方帮一方”的互助互保合作,如果有需要,可以立即开展应急调运支援。

  问:对于封控隔离人员,如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答: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根据老幼病残孕等重点群体需求,各地要制定相应的保供方案,满足封控隔离人员基本生活需要。

  问:封控隔离人员能否正常就医?

  答:有高风险疫情的地方,要建立在应急处置状态下的医疗服务运行机制,了解居民有哪些特殊的就医需求,及时对他们的就诊做出相应安排。要有绿色通道,既能够让他们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就诊,也能够在完成医疗处置之后顺利返回社区。

  加强集中隔离点管理。隔离点要及时了解和排查处于集中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在每天的健康监测过程当中,除了要了解他们的体温、核酸状态,也要了解他们身体方面有何不适,及时做出医疗服务安排,避免小病拖成大病甚至重症。

  问:有人反映,个别医院的发热门诊因疫情停诊,这一问题如何解决?

  答:发热门诊全天候开放是非常重要的,必须应设尽设、应开尽开。二级以上医院都要设置发热门诊,并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一旦发现可疑患者要尽快鉴别,如果是感染者,要迅速转到定点医院或者方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问:医疗机构如何保障居民的日常诊疗需求?

  答:医疗机构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不能以疫情防控为由,对发生疫情风险的医疗机构一关了之、一封了之。要按照“快封、快筛、快消、快解”的原则,尽快恢复正常诊疗。对于急诊、透析室、手术室、产科、新生儿室等重要科室,做到“非必要不封控”,保障患者的就医需求。要保证充分的车辆、充分的人员,有急诊方面的需要,要迅速派车。不能因为疫情防控,为了达到零风险,就推诿、拒收患者。

  对于辖区内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孕妇,以及需要持续放化疗、透析的患者,有关部门应该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对于慢性病患者,要保证他们的日常用药需求,不能因为疫情中断药品供应。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html/zwyw/20221129/392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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