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监局参加国家局《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线上宣贯会
时间:2022-11-22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月16日,省药监局组织全省药品监管人员和药品经营企业参加国家药监局《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线上宣贯会。海南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晓刚以线上方式出席会议,药品流通处、稽查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的主题为“监管筑网 药护健康”。会上,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主要负责人深入解读了《办法》的出台背景、核心要义和监管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主要负责人围绕形成全国统一大监管背景下的网络售药格局阐述了主要做法;国家药监局南方所、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人民日报、北京市药监局、浙江省药监局代表围绕药品网售新业态发展趋势、群众网络购药需求和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经验做法等方面进行主题发言等。
会议指出,《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和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活动。《办法》针对网络销售的特点,压实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的主题责任,强化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以系统治理的思路推动药品网售行业高质量发展。药品网络销售行业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以患者为中心,提升药学服务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药品网络销售生态环境;坚持严责任落实,以强化制度执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药品网络销售行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要严查质量安全风险、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新技术赋能,“以网管网”实现智慧监管。坚持大共治格局,以合作共担实现合作共赢。药监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联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行业协会、媒体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发挥作用,推进社会共治。
会后,省药监局要求各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实施《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各监管人员要加强学习,严格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政策,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守护好群众用药安全。
供稿:药品流通处
撰文:殷晓静
摄影:殷晓静、吴琼
审改:林一叶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ywdt/gzdt/202211/t20221118_3310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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