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公开征求《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11-21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促进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重点问题反复深入研究基础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yzs@natcm.gov.cn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与少数民族医药司,邮政编码:100027。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字样。
三、传真:010-5995769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与少数民族医药司
2022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satcm.gov.cn/zxyjhyssmzyys/gongzuodongtai/2022-11-16/2825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